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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我第一次去河内,只带两本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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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十二章 我第一次去河内,只带两本账 (第3/3页)



    我签了三个月试仓。

    第一批货不是灯具,而是酒店用的三百套白瓷餐具。价值不高,易碎,正适合测试交接。货到河内外仓时,七道门编号完整,实际却多出两箱。承运人说装车就是三百零二,澜城出库表写三百,过磅重量又接近三百零二。

    多货比少货更容易被忽略。仓管若直接收下,将来有人拿单来要两箱,没有归属;若退回,运输费可能比餐具贵。吴程把两箱放进差异区,封条不拆,给我们四十八小时。

    黎真查出许盛设备部在同一批车上送过两箱样品,编号漏贴。东西属于第二家酒店,不属于河内客户。许盛承认装车员见空间空,顺手放上去,打算让司机到河内再转。司机忘记,样品便成了“多货”。

    按以前做法,两个项目都归青川,内部拿走即可。吴程不允许。他要求许盛补发货单、承运人补交接、河内仓再出库,三份齐后才放。两箱餐具在差异区停三天,多付九十元。许盛抱怨九十元买了一堆纸,吴程说那堆纸证明他三天后拿走的不是客户货。

    试仓第二个月,一笔付款迟了两天。方启荣负责的合股项目应付仓费碰上周末,他认为工作日再汇不算逾期。合同只写到期日,没有排除周末。吴程按每天万分之五收滞纳,金额只有十几元,仍在黑本新增一行。

    方启荣觉得对方故意摆资格。赵坤也说第一次合作可以通融。我没有请吴程免。青川要求别人按时开仓,自己便不能把“财务休息”当作对方免费等候的理由。之后所有跨区款提前两个工作日安排,十几元换掉了一个会反复出现的借口。

    第三个月,一名河内客户来仓看货,提出直接向吴程付款,由吴程转给青川。他不愿与外地公司汇款,只信本地仓主。吴程拒绝替我们代收,哪怕可以拿一笔手续费。他说试仓只是保管货,代收一旦开始,账、税和退货责任都会混在一处。

    客户因此取消第一单。金额九万元。赵坤得知后说吴程过分干净,生意场上没有哪张桌子永远只放一种钱。我却更愿意继续合作。一个知道自己不做什么的人,比一个口口声声什么都能办的人更容易算。

    三个月结束,试仓共处理二十七批货,破损率一点一,逾期一笔,身份差异两次,全部留下原页。吴程同意把仓位扩到五百平方米,并允许青川在旁边租一间十二平方米办公室。仍不替我们担保,只把固定电话、收件地址和三把钥匙写进合同。

    我请他介绍本地会计。吴程给了三个名字,不保证任何一个一定可靠,只说第一位擅长仓储,第二位懂跨区合同,第三位费用低但做事慢。我们面试后选第一位,姓梁,叫梁佩。她要求所有薪资直接由青川支付,不从吴程仓费里转,也不接受阮文山以我名义单独授权。

    办事点筹备那晚,吴程请我们在仓边吃一碗面。他没有去青川以后几次安排的饭局,也没收酒店房卡。临走前,我问在河内若遇到更大的麻烦,能不能找他。

    吴程说:“我的仓里出事,你找我;你的公司出事,我可以接电话。接电话不等于替你收尾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听起来不热,也不显示他认识什么级别的人。可四年后,我被宣布死在澜城,河内办事点有人拿授权来换负责人,愿意替我把门多关四十八小时的,正是这个只答应接电话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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