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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火里烧掉的是谁的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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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十一章 火里烧掉的是谁的货 (第2/3页)

剩十箱时闻到焦味,后来车被挪走。地磅记录显示货车离开后比理论空车重一百二十余公斤,约等于九箱酒。最终确认入仓一百九十一箱,位置就在西墙临时通道,几乎全毁。

    梁庆的损失因此被承认,却不是由仓库全赔。合同规定未登记货物不得入库,他明知还强行送来;仓管违规开门;值班主管未核牌。三方责任分别记账,保险能覆盖的部分先申请,余下由梁庆承担两成、仓库承担六成、值班主管承担两成。主管个人的两成不从当月工资一次扣清,而由管理责任金和后续分期承担。

    赵坤看完问我:“你连火都能切成三份?”

    我回答赵坤:“不切,最有力气的人就会把整团火推给最没钱的人。”

    黑牌货更难。赵坤两千四百箱原已提走近千箱,借给供应账一百八十箱,又有三十六箱被抽检。账面余量、实际库位和当天未划掉的出库单差了六十四箱。海皇宫仓管说六十四箱已装车,白鹭仓管说车只到门口,因下雨没有开走。车场记录里,那辆车当夜在另一处送餐具,不可能同时装酒。

    少掉的六十四箱不像被火烧,更像在火以前便不在账上。

    阿木查后巷出入,发现三天前凌晨有一辆没有固定编号的小车进过十八分钟,值班登记写“回收空瓶”。空瓶重量与出库时相差近一吨,足够装六十四箱酒。签字只有一个“杜”字。

    所有人立刻想到杜海。

    杜海没有躲。他拿出自己的笔迹表,说明那个“杜”字不是他写的。他写杜字时木旁最后一笔向上勾,登记上的一笔向下压;更重要的是,三天前他整夜在南岬修车,路费单和孙茂的到店时间都能证明。

    有人模仿他的姓,却不知道他从二〇〇〇年起保存过司机笔迹。那本被许多人笑作多余的册子,第一次替他挡住一场火。

    冒名小车的司机在城东找到。他说收过一张盖有海皇宫临时章的调货单,货送到一家废弃澡堂,接货者戴手套,只让他把六十四箱卸在门内。临时章保管在赵坤财务室,当月经手人叫方启荣。方启荣承认章曾借给仓管处理退货,却不认得澡堂。

    赵坤听完没有护自己的财务。他让方启荣当面交出章册和钥匙,停职三天配合核查。方启荣把黑玉戒指看了一眼,才把钥匙放在桌上。那是我第一次见他,他脸很白,说话不急,每一句都把自己与动作隔开半步。

    方启荣对赵坤说:“章由我保管,不代表每张单是我盖。若川老板按钥匙定罪,黎总也该为仓库所有蓝牌负责。”

    黎真回答方启荣:“所以我们查的是出入时间、印泥、车重和收货人,不是钥匙在谁口袋。你先把三天内接触过章的人写全。”

    方启荣写了七个人。第七个是许盛,他去海皇宫借过临时章,理由是替换两库共用消防门的铭牌。许盛承认借章,只盖过施工材料领用单。印章当天下午归还,六十四箱调货单的时间却在凌晨。

    线没有就此指向谁,至少说明火灾之前已经有人利用两座仓库共用的门、章和模糊地带搬货。火也许不是为了烧证据,但它让一笔旧偷货差点永远变成火损。

    第三天,消防勘验给出初步结论:起火点在旧仓西墙上方,老化电线接头过热,附近堆放纸箱和未登记货物,火沿木质垫板蔓延。没有发现助燃剂,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人为纵火。许盛提出过停电维修,仓管将施工推迟到夜里;梁庆的货又堵住西墙通道,使电工即使准时到也难接近接头。

    没有一个人点火,火仍是很多人一起养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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