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我把全城的灯关了一夜 (第3/3页)
对得起来。
海皇宫没有关。它的外墙新装了上百只彩灯,门前停着十二辆车,开场时客人比平常还多。赵坤提前囤了酒和食物,所以没有像传言说的那样一小时就断货。他真正缺的是持续补给:冰仓不夜送,临时找来的车不熟港口路,洗衣房也没有接加急单。到了十点,冰桶先用完;十一点,厨房只剩三种菜;午夜以后,十二辆车有五辆还堵在车站和码头之间。
更麻烦的是街上没有人。平时客人会先在吴嫂摊上吃粉,再去酒馆等朋友,散场后由车行送回去。那晚他们一下车,只看见一整段关着门的店面。有人以为附近出了事故,不肯让家人下车;有人在海皇宫坐了一小时,找不到别处续场,便提前离开。海皇宫仍有酒,也仍在收钱,只是每过一个小时,空桌便多几张。
我没有派人堵门,也没有拦一辆送货车。阿木与我整晚都在白鹭后院,按签名表复核工钱。凌晨一点十分,赵坤只带范魁来到白鹭。顾北山点起一盏充电灯,把三楼茶桌搬到一楼。
赵坤坐下后问:“你能替他们关一夜,能替他们关一个月吗?”
我把十七家四周的平均账和当晚的赔付表推给赵坤,回答:“一个月我赔不起,你也养不起。明晚大家都会开门,海皇宫也可以照常拿货,但按新店的统一条件:前三个月现结,三个月后无欠款再改七日结。车费、冰价、洗衣价都与别家相同。”
赵坤指着陶老板的名字,问那两根手指怎么算。我提出由海皇宫支付诊疗和误工费,由范魁赔老阮的修车费;付款不等于承认是谁动手,只代表以后范魁替海皇宫做事造成损失,赵坤不能说与自己无关。相应地,十七家店不得故意抬价,也不能因这次冲突拒绝正常供货。
范魁在旁边骂我,还提出当夜去撬开冰仓。赵坤听完没有接话,只让他把海皇宫招工时预支的钱交代清楚。范魁说不出数目,赵坤摘下戒指放在桌上,叫自己的司机进来,把范魁带走。此后范魁没有再管海皇宫的场子。有人说他跟货船去了南边,我没有查证。
凌晨两点四十分,赵坤在结算条件上签名,也写下陶老板和老阮的赔付数。他没有退出澜城,海皇宫仍归他,金鸥也没有多得一分钱。那张协议只确认一件事:从第二天起,他若想在这里做生意,也要坐到桌边按同一套账结算。
天亮以后,修订后的赔付表还剩一千六百余元无人领取,主要是退票少于预估、两批食物及时转送,没有形成损耗。我让黎真把钱退回应急金。傍晚,十六家店逐一重开,小旅店恢复餐饮,海皇宫的车也按新价格到冰仓装货。街上没有庆祝,陶老板照旧用夹板托着右手收单,吴嫂在锅边抱怨昨晚分出去的肉切得太厚。
“关掉全城”是报纸摊旁的车夫先说出来的。他们懒得数十七家店,也不在意那一夜究竟花了多少钱。这个说法比赔付表好听,很快传遍澜城。有人因此认定我能一句话决定谁开门,开始主动来白鹭等我的意见。
顾北山没有跟着叫好。他把用了多年的算盘递给我,自己留下柜台抽屉的钥匙。顾北山对我说:“外面的账从今天归你。记住,你替别人关过一次门,不等于门就是你的。”
我接过算盘,看见木框上磨亮的手印和背面旧裂纹。那夜之后,我有了调动一条街的名声,也明白名声必须由现钱托住;没有赔付款,十六盏灯不会因我一句话熄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