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5章 未来之事,不可逆睹 (第3/3页)
钱袋子,只说现在能算清的帐。」
张方平开口道:「今岁赈灾,京畿流民十数万,淮南、京西饥民更不可胜计。各州县所需赈粮,每日便需粮数千石,这还是只算粥厂施赈,是不算灾後复种所需种子农具的......今岁赈灾之费,少说需现钱二百万贯,这是最低之数,再省不能省了。」
「利息具体是多少,还得回去根据现在市面上的贷息来算算,但期限的话应该设计为三年、五年,共两档;偿债之资,则以明州市舶司新增税入为主,泉州、广州市舶司新增税入为辅,不足之数由三司从盐铁茶酒诸课中调剂。」
「不过在呈之前,还有一桩事须与两府共定......此番发债,由谁主之?国债非寻常赋税,亦非寻常度支,其事权归属若不明,日後执行必生龃龉。」
「当由三司主之。」韩琦不假思索,「税入归三司所掌,发债偿债之责便当由三司承担,两府不宜越俎代庖。」
陆北顾没有接话。
韩琦这话明面上是论事权归属,实则是在划界限。
因为明州市舶司的海贸是陆北顾这边一手经营起来的,即便不在其位,仍然凭藉着耽罗驻军一事拥有极强的影响力,而若再管到国债头上,军政与财政的边界便彻底模糊了,韩琦不能容忍这一点。
「国债之事,由三司主之,政事堂总之,枢密院不参与。」
富弼一锤定音。
曾公亮微微垂下眼睑,也没言语。
「既如此。」富弼环视众人,「便由张计相主持,拟出条贯来。」
张方平拱手应下。
欧阳修问道:「那国债发出去,这笔钱的去向,如何监督?」
「国债募来的钱,须专款专用,只能用於购粮赈灾,不能挪作他用。」
张方平乾脆道:「这笔钱应当单立一帐,每月帐目誊抄张榜,许朝野士庶查阅,若有挪用,以贪墨论。」
「倒是好过无人监督。」
富弼随後又根据他的救灾经验,对接下来的救灾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......包括但不限於,派出台谏官分赴各路,检查各路及下属州县的赈灾工作,弹劾赈灾不利的官员;以政事堂的名义行文各地致仕官员,要求其作为地方士绅代表,带头捐出粮食赈灾,凭此可事後获得朝廷恩荫子孙的名额和相应的荣誉奖励;建议官家下诏,暂时解开受灾诸路的山泽之禁,各类物产都听任流民自行获取;强制要求将死人用大坑合葬,称作「丛冢」,由此避免夏季瘟疫的大爆发。
两府合议的决议呈入福宁殿,官家拖着病体批准了相公们的全部请求。
但政策从被批准到实施,再到起效,是需要时间的。
在这段时间里,开封府外的灾民越聚越多,很快就超过了二十万人。
人数一多,开封府的常平仓存粮更是支撑不住,不得已,粥厂的粥只能越来越稀了,起初还算是稀粥,後来便只剩米汤,再後来,连米汤里也浮不起几粒米了。
而粥厂外排着的长队却一日长过一日,有人排了一整日,轮到自己时粥桶已经见底,很快,开封城外的灾民中便已有饿毙者,每日清晨粥厂开门时,总有几具蜷缩的屍首被差役抬走,裹上草蓆,运到远处掩埋。
沈遘每日亲自巡视粥厂,亲眼看着那些屍首被抬走,他连着上奏疏,措辞已近於哀求,乞请朝廷无论如何再拨些粮来,哪怕只是多撑三、五日。
奏疏递入政事堂便石沉大海。
不是政事堂不理,是政事堂眼下也无粮可拨,哪怕城外饿死人,城内的「在京诸仓」也是不能开的。
好在,大宋国债很快便开始正式发行。
而朝廷也秉着「从速从快」的原则,派出了前往占城国的使团,随船同行的还有礼部的人,携了国书一道前往占城国,国书中嘉许占城国王律陀罗跋摩三世「慕义向化」,并许以市舶优惠,以酬其卖粮之情。
使团在四月中自开封出发,一路快马加鞭,五月初就到了明州定海港,随後顺着季风,沿近海航道南下,经珠母海直赴占城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