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签约 (第3/3页)
赚大了,这个没说的,其他的都可以商量,自己喜欢自由些。于是把自己的想法和刘向国说了起来。最后达成的意思是:陈康乐一年有3个月的休息时间,这个时间陈康乐自己安排,但是前提是不要和公司的安排撞车,公司第一年给陈康乐发一张专辑,后面一年(交谈中知道陈康乐很有音乐方面的创作才能)陈康乐要上交至少1首歌曲(毕竟不知道陈康乐的创作才能怎样,但是想了想,光是靠他的嗓子和舞蹈,就已经足够了,就已经是稳赚不赔的事了,这么说只是想给陈康乐留个好的印象)公司将大力包装陈康乐,宣传,广告和通告,或者是参加一些综艺节目,除了情书这个节目,其他的综艺节目陈康乐可以自己选择到底是参加还是不参加。(由于本人十分喜欢情书这个节目,所以主角就十分喜欢这个节目,嘿嘿。)所以说道要参加的节目是情书,主角一点也不反对,反而开心。公司将要把主角和另外2个人组成一个团体,团体名字给予主角来创建,至于另2个人选优公司来选定,当然不是花瓶类型的,而且主角是团队的队长。(刘向国:废话,你当我真的不知道,中国人是最重感情的人了,我用队长和亲情来捆绑他,他以后就不会离开我的公司了,哈哈,至于那个百分之十,切,你没有看见他的本事嘛,光凭那个嗓子和舞蹈就足够了,到时候一定会比那些人的什么百分之五十的利率赚得多)广告陈康乐有选择权(还有一些小条约,我也就不写了)
到了最后,在双方终于商量好的情况下,陈康乐看着合同看着一遍,确定没有什么问题之后签下了自己的名字,双方都是皆大欢喜,陈康乐是因为自己的梦想终于开始了,刘向国是因为公司有了这么一个艺人,以后全世界都将要知道公司和自己的名字,虽然公司只有百分之十,但是,为了抓住陈康乐,这些都是值得的,这样他就不会转到其他的公司去了,到时候陈康乐变成世界明星,那时候赚钱就不是韩元了,而是美元和欧元了。那时候的钱算起来要比什么韩国百分之50划算多了,你拿韩元,我拿美元和欧元,比例算换一下,哈哈,就会赚很多很多的money,双方在这样愉快的情况顺利的签下了合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