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七章 身与剑合的难度 (第2/3页)
去先机。
却不料到,这老人的手指和他刚一交接,肌肤还未碰实,突然就是往旁一带,随即手腕轻轻一动,自然而然就把指头绕着白泽的剑指划了一个圆圈。白泽指上的力道被他这么带,立刻就仿佛千斤大力打在了棉花上,居然浑不受力。
“好家伙!”白泽心里大赞了一声,顿时振臂一抖,剑指一手,顺势化作了鹰爪,手腕悬垂左右一抓,这才一举破去了老人的剑势。
但经此一来,他手上的功夫就不是剑术了,只得身子往后一退,先收了手。
与此同时,卫老爷子也把身子拽开了一步,和白泽之间拉开距离。
“前辈高明,是我莽撞了。”白泽叹了一口气,却也不隐瞒什么,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。
原来,白泽刚才和卫老爷子之间,行的就是剑术中十分古老的一种“试剑礼”。旧时的江湖中,练剑的人,若没有什么深仇大恨,又想比试剑术,最友好的就是“以指代剑”,相互试一试,自然就分了高低上下。
这和拳法中的“搭手”,是一个道理。既不伤和气,又不伤姓命。
只不过相比之下,剑术更加凶险,动则伤人见血,致死致残,连挽回的余地都没有。
剑术出于战场,第一目的就是杀人。古代的剑客,行走江湖,除非必要,一般都不会轻易让剑出鞘,所谓“剑出无回”也就是这个道理了。
真正的剑术高手,视剑如命,除剑之外心无所想,真要杀起人来,简直比什么都可怕。
所以汉唐时候的剑客,剑从不轻出,一出就要杀人。
“你没输,我也没赢。这么年轻,你从几岁开始练的剑?”
卫老爷子弹了弹手指头,再看向白泽的时候,眼神中的亮光就已经渐渐的淡了下去。
“认真算起来大概有三个月了。”白泽点点头,知道这老人话里的意思。
刚才两人试剑,白泽认为自己输了,是因为他的剑术变化已经到了头,技巧上的火候,最后还不得不,用出了鹰爪的功夫,单从剑术上比较是比不过卫老爷子几十年的浸银的。
而卫老爷子说自己没赢,却是放眼全局,讲的是白泽的拳法。
意思是,白泽的剑术不如自己,自己的拳法却不如白泽。
所以两人间,其实是没有分出输赢。
“才三个月?”闻言之下,卫老爷子顿时震惊莫名:“看来你的拳法是已经练的入了神了?是先拳后剑?但你练得鹰爪功……,这不对呀?你学的是谁的剑?”
“教我剑术的一位峨眉山的道士,但是只答应教我三个月!我从前是练戳脚和鹰爪的,也是在那一段时间里,触类旁通,精气入脑化了神。后来我离开峨眉山,到现在都一直在练习剑术。”
“你这是由外入内呀!从民国到现在多少年没听说有你这样的人了啊!”卫老爷子恍然大悟,“名山大川,向来就有高人隐士潜伏,想不到你居然能有这样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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