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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7再转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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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307再转让 (第2/2页)

万元总价与大成村村民进行谈判。”

    最终,基地党委决定:“同意刘向天的提议,通过转让方式向大成村出售六十亩盐场。”

    高阳找到娄芳,让她以个人名义与刘向天谈判购买盐场,然后再转让给秦珍。娄芳与刘向天进行详实谈判,最终以三十八万八千的价格成交。刘向天将谈判结果汇报给纪治平,得到纪治平和其他常委的认可后,签订了转让协议。

    娄芳立即将消息告知高阳,高阳转账四十万元给她。根据合同要求,娄芳首先向基地营房处专户支付了二十万元,刘向天协助她完成不动产转让登记手续,大成农场的盐场正式易主,变更到娄芳名下。变更手续完成后,娄芳将剩余的十八万余款打入营房处专户,完成了盐场的转让手续。

    次日,秦珍转账五十万元给娄芳,授权楚天健代表她完成盐场的再次转让手续,盐场最终变更到秦珍名下。高阳让楚天健再以珊珊餐馆的名义向秦珍租赁盐场用于养殖。

    娄芳收到钱后,将四十万元退还给高阳,问道:“我账户里多出的十二万元余额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高阳解释道:“这是你劳动所得,盐场价格上升,你赚钱是正常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,我不能赚这个钱。我只是帮秦总买盐场,高场长,你跟秦总说一下,我要还她十二万元。”

    高阳再次劝说:“这十二万元是你应得的,秦总不会计较这点小钱。”

    秦珍深知娄芳家境困难,且廉洁正直,常接济困难群众,担任村干部反而更加艰难,因此决定以购买盐场的名义赞助她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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