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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第五层没有一间房属于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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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十六章 第五层没有一间房属于我 (第2/3页)

板尾款追偿;十四间逐间验收后纳入酒店前台。工程队真正三名工人可按原价住到租期结束,姓名单独列。

    第五层清完用了十一天。共确认二十七名住客,预付九万四千元,其中三万一无收据。无收据者不是一律不认,我们用入住时间、门锁记录、证人和承租人短信核出一万八;剩余一万三没有证据,只提供三天过渡住宿,不现金赔。

    有人因此说青川吞钱。一名客人拿着白纸写的六千元收据在大堂坐了两天,纸上没有酒店章,签名也查无此人。他坚称钱交给“岚桥经理”。罗秀翻旧员工照片,让他指人,他一个也认不出。第三天,他承认是朋友转给自己,实际只付一千五,想趁换老板多拿。

    我们没有报警,也没有给六千。按能证明的一千五抵房,要求他在更正说明上签字。他离开时骂了一路,前台新人问为何不把他赶出去。罗秀说,让人把假话写清,比把骂声推到街上更能保护下一班。

    这场清理暴露的不是一层偷开的房,而是产权与责任的错位。岚桥七十三间房中,我们只有经营权,没有楼产权;第五层又曾被整体转租;停车场一角属于邻居;厨房两台冰柜是供应商租赁。外面一块青川铜牌把它们看成同一处产业,内部若也这样看,任何东西都能被“反正是我们的”拿走。

    黎真开始给每处资产做四栏表:谁拥有、谁经营、谁收钱、谁负责安全。四栏可以是同一人,也可以完全不同。每一把钥匙只随责任走,不随铜牌走。岚桥前台能开客房,不能打开供应商冰柜;许盛能检修设备,不得单独提走客人押金;赵坤作为股东也不能用经营权抵押整栋楼。

    赵坤看见最后一条,认为针对他。他说自己收购岚桥出钱最多,若银行需要担保,为什么不能用酒店未来收益。

    我回答:“未来收益可以按你份额承诺,楼不是我们的,住客押金也不是。你出的钱多,不能让不存在的产权跟着变多。”

    两个人第一次为岚桥真正翻脸。赵坤认为我不断用流程缩小他的控制,却让“青川”两个字拿走外部名声。他出现金、压三家店、承担火损,最终每扇门都要黎真签,连一层房也不能按股东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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