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北线没有我的脸 (第2/3页)
称呼可以叫错,签字不能错。”
他回答:“他们认的是叫错的称呼和这张脸。全改对,赊账就没了。”
那是事实。修理铺不欠我们纠正姓名的义务,也有权只与熟悉的人做生意。若强迫对方相信一套澜城总部设计的流程,车坏在北线时先付现,司机要带更多现金,风险反而更高。
我们采用过渡办法。阮文山以真实姓名签修理单,旁边保留“青川公司北线经办”,不再签我的名字;赊账额度按过去六个月平均降低两成,月末由公司直接付款;逾期三天,修理铺可同时找他和黎真。称呼随对方,不写进合同。
两家中一家接受,另一家坚持只认旧方式。我们付清旧账,停止赊购,改与另一处较远的修理站合作。第一年多花近两万元拖车和时间。这个代价没有证明我们高尚,只证明纠正一项长期便利,确实要付钱。
阮文山对这笔损失一直有意见。他认为我在澜城坐办公室,却让北线司机为一行名字多等半天。一次蓝车在山路坏水泵,新的修理站没有配件,司机等了十七小时。原修理铺明明有货,只因账户已停,不肯赊出。
阮文山拿自己的钱买下水泵,当天让车上路。他回来报销时,黎真按紧急采购付给他,另问为何没有先打电话。他说山里电话坏了,若走新流程,床单第二天到不了石岭。
我没有因结果正确便当作流程无用,也没有要求他赔。我们在所有北线车上设定小额紧急金,每车五百元,两把封签,使用后由司机、收货人和维修方三处证明,四十八小时内补单。金额超过五百仍需联系;无法联系又涉及人员安全,可以先处置,再由独立三人复核。
阮文山说:“你总想让纸跟上每辆车。”
我回答:“纸跟不上,人回来后要把路说出来。不然下一个司机只知道你能破例,不知道为什么。”
他接受了紧急金,却要求每次复核不由我单独决定。北线人员认为总部天然不信任他们,若所有例外都等我评判,只会逼大家把真实情况写得更像规定。我同意由一名总部财务、一名非当事司机和一名当地合作方共同核,结论公开在车场。
规则因此不再只是从白鹭往外发,也开始从北线往回改。
同年十二月,石岭一名客人遗失皮箱。旅店监控拍到箱子被青川车辆带走,车单却没有登记。当地老板直接找“贺青川”,门房拨给阮文山。皮箱最后在河亭仓库找到,是装卸工误把它当供应商样品。东西未少,客人仍要求负责人当面道歉。
阮文山以自己的名字去了。客人看见他,指着说这就是电话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