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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62章 严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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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862章 严打 (第2/3页)

    自己立刻上奏,就显得配合太默契了。

    李庆芳说道:「老师,您可以写文章,刊登在报纸上,效果要比上书还要好,也没有结党之嫌疑。

    「」

    狄许疑惑道:「写文章?」

    李庆芳说道:「老师,《乐府新报》发行量何其巨大,您以刑部侍郎的身份,在上面刊一篇文章,把经济发展和治安恶化之间的关系说明白,把「严打「这个治策的前因後果讲透,文章一出,内阁不可能看不到,苏尚书不可能看不到。」

    接着,李庆芳解释了一下所谓「严打」,也很简单,就是从严从快打击犯罪活动,专项打击危害大的犯罪行为。

    狄许盯着桌上的报纸,忽然问了句题外话:「庆芳,你在司法学校上课闷不闷?」

    李庆芳一愣,随即明白了什麽,却没有接话。

    狄许拿起了笔。

    这篇文章,他写了整整一夜。

    狄许一向不擅长舞文弄墨,他的笔力都用在案件的卷宗上,从没在报纸上发过议论。

    但这一夜,他把苏州和松江的呈文数据抄在案头,把苏泽条陈里的论述摘在纸边,把山西查案的笔记翻了出来,在天亮之前,写满了一叠稿纸。

    文章题目最终定为八个字:《实业既兴,治安须严》。

    开篇第一段,狄许便直接点破了两府呈文背後的深层逻辑:「苏州松江两府,一季度案件六十七起,去年全年不过一百一十二起。以增速论之,今年全年恐破三百,明年或至五百。此非两府治理不力,乃必然之势也。」

    「何也?工厂所至,人口聚焉;商税所聚,财富集焉;财富所集,凯觎生焉。凯觎既生而法网不密,则犯罪之利大於刑罚之害。利大於害之局不破,案件增长之势不止。

    ,接着,他笔锋一转,把山西办案的经验搬了出来,用以论证「震慑「的重要性:「臣昔在山西办走私之案,所查商号二十有三,封产计值逾百万。走私之利巨矣,然商人何以敢为之?」

    「盖因三十年未尝有人因走私下狱。缉捕之网疏,刑罚之剑钝,则违法者众。一旦收网、亮剑、杀一做百,闻风而自首者十之三四,弃赃而逃亡者十之五六。非人性有变,利害之算变矣。

    然後,他提出了整篇文章最核心的观点——「从速从严,以做效尤「:「工厂初兴,旧秩序已破而新秩序未立。」

    「村镇宗族之约,不足以约束外乡之众;保甲捕快之法,不足以应对流窜之案。当此之时,一桩械斗不为重判,则百桩械斗继之;一名凶犯不受严惩,则百名凶犯效之。非苛也,势也。」

    「故臣请於苏州松江治安分司,实行三策:」

    「其一,凡暴力犯罪、跨县流窜犯罪、工厂区域滋扰犯罪,优先侦办、优先审理、优先执行,不以寻常案件的节奏拖延。」

    「其二,治安分司的执法成果,纳入两府各县考成,治安数据不达标者,知县考评亦要降等。」

    「其三,司法学校的短期培训名额,优先分配给苏松本地招募的巡警,使其边干边学、以案代训。」

    文末,他用了山西办案时最刻骨铭心的一段经验收尾:「臣在山西,三次遭刺而幸免。刺我者非恨我也,惧法也。」

    「能令人惧法,则法立矣。苏松之民,岂有乐於犯法者乎?使其知法有牙、法有刃,则犯法者自减。故曰:严非为惩也,为不惩也。法立而不犯,刑设而不用,此治安之极则也。」

    文章刊出来之後,京师的官场反应并没有多大波澜。

    狄许这个刑部侍郎,在朝堂上存在感本就不高,在报纸上写了篇文章又能激起什麽浪花?

    但苏泽看到了。

    内阁也看到了。

    高拱看完之後,把报纸递给了身边的其他阁臣。

    主要负责司法的阁老李一元,念着狄许报纸上的话:「严非为惩也,为不惩也。法立而不犯,刑设而不用,此治安之极则也」

    李一元放下报纸,说了一句话:「刑部侍郎狄许,可以让他列席内阁会议,商讨此事。

    66

    高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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