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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:雉观方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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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十七:雉观方变 (第1/2页)

    十七:雉观方变

    泄十七年,北土杀伐止,河朔烽烟熄。天下大局看似复归晏然,实则方国强弱已然翻覆,夏室宗法愈固,而殷商潜龙,自此真正扎根北方。是年,不降年十一,居于老丘深宫,静观天下变局,眼底盛世平静,心底渐识兴衰之机。

    泄十六年血战,有易国破君亡,族众离散,疆土残破。至十七年,上甲微定北土秩序,清算旧臣、收纳遗民、厘定田亩、重置聚落。凡昔日随绵臣顽抗者,尽罚为隶,徙之河滨苦役;凡归降顺服者,编籍为庶,得以存续血脉。

    此战最微妙者,在河伯之仁、河伯之智。

    昔伐易之役,河伯倾力助商,功成之后,不愿有易一族彻底绝祀,私收部分纯正遗脉,远徙荒泽,别立小众,后世号为摇民。

    十七年之世,河伯不居功、不恃势,退兵归河,守黄河旧域,不侵商地、不夺易土。

    其意在:助商复仇,而非助商独大。河伯制衡南北,使北土不至于一姓独霸,为夏廷留存北方牵制,亦为自身部族长盛留后路。

    帝泄十七年,是商族崛起定基之年。上甲微既雪父王亥之仇,又平北土方国之乱,威望震于河朔。是年始,他正式整顿商部旧制:一、定天干庙号,自上甲为始,立商族先祖世系次第,规整祭祀,明血脉宗法;

    二、收北土贸易通路,昔日王亥商旅被害之要道,尽数归商管控,牛羊、珠玉、皮货、盐粮之利,尽入商库;

    三、整军训卒,择青壮、定编制、修戈甲、习战阵,商族自此由游牧商贸之族,转为军政齐备的北方强邦。

    商部上下,感念上甲微复国定土之恩,民心归附、部族凝聚。

    老丘王宫,姒泄临朝。北土方国互伐、有易覆灭、商族坐大,谍报月月入都。

    然夏王从容淡定,不征、不责、不讨、不援。盖因夏室宗法森严、天下秩序已定:

    方国仇杀、部族兼并,只要不犯夏疆、不叛王庭、不阻贡道,夏王皆以“诸侯自治”容之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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