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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继续打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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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十章 继续打击 (第2/3页)

定:凡需要用印的公文,必须经“主管长官”判署、签押,并经“有关吏”誊写、校对后,再由“堂头”相当于办公室主任审核,审核无误后,方可交由“长官”盖印。当然,规定是非常严格,但实际行事起来便会有所通融,比如县令李翱,平日除非重大政事,一般琐事都是委托签押房众吏办理,最后的盖印其实也是由值班堂头执行,而李实作为李翱信任的“红人”,大部分时间,这个盖章的神圣使命便由他兼任。

    这也是受贿的李实能答应帮对方办妥此事的原因,不过通行证的盖章过程非常麻烦,除了要在正面方盖“天印”;还要在年月日盖“正印”;并以“斜印”骑缝密封;最后还要在封皮倒着盖印,谓“倒用印”,所以下班后,李实干脆把印章拿了出来,约对方在此盖章。

    怎地还不来?已等了大半个时辰,却还没见到对方的影子,李实看看天色不早,心中忽然泛起一阵烦躁不安的情绪:不会出什么事?他不禁有些后悔不该把印章偷拿出来“盖封”,但县署中人多嘴杂,也不方便徇私办理,难道眼睁睁看着那么多钱从自己眼前飘走?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小吏回报,还是找不到李签押!

    公文是加急快件,不能拖延办理,既然找不到李实,李县令只好决定亲自处理,于是吩咐值班吏打开签押房。

    处理公文,除了专责人员外,最需要的东西便是官员大印,政府下班后,大印会保管在秘密的地方,并有专人看守,因为按照制度,政府印章的保管也有一套非常严密的制度。

    《职官令》中规定:各部司印,悉纳值厅值班室密盒,每堂头交值时,吏人取出,悬之于臂以相授。可见守夜值班护印之严。

    李翱进入签押房内室,然后由值班的两名吏取出钥匙郑重地开启密箱,取出装着印章的印盒。

    拿印盒的吏很是精明,一掂量印盒,便知其中有异,于是偷偷向李翱做了个眼色,另一名吏比较木纳,伸手便要扯去盒子的封条。

    李翱赶忙道:“咳,咳,勿须启封,此时不用大印,你们两个速去磨墨,本县先阅一下公文。”

    两名吏答应一声,告退出了内室,自行到外面的签印室准备。

    李翱擦擦额头冷汗,脸色铁青地坐了下来,半响,方吁出口气,伸手掂量了一下空空如也的印盒,咬牙低声骂了句:混蛋!

    这声混蛋骂得便是吏李实,印信不翼而飞,李翱连想都不用想,便已确定盗印之人除了李实没有别人。因为,在重重守卫下,能准确地得知印章匿藏地点并能不被人发觉地取出,且更重要的是,封条没有撕裂,那肯定是在加封之前便把印章偷偷取出,而这个过程,除了“值班负责人”李实,没有其他人能办到。

    对于李实平日的不规矩,李翱多少也是有些耳闻的,不过考虑到李实的能干和为自己立下的苦劳,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不知道。李翱的原则便是:私下贪点油水没关系,但必须把工作做好,尤其不能因私费公。

    但今天李实做得事情实在太过分了,竟然会把官府印章偷拿出府,这是李翱万万没有想到的。李实的贪婪、大胆、愚蠢,完全出乎他的意料。

    不怪李翱动怒,因为朝廷历来对印章的丢失事件抱以极为重视的态度,尤其是对负责的官员,处罚非常严厉,规定:各机关印信封储在署,如有窃失,当月专司监守的值宿官员革职流放,机关首长革职留任,即便此后能自行拿获盗者,长官亦以失窃时间长短分别降等处分。

    这还是在没有酿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做出的处罚,如果有心人利用官印为非作歹,那么长官所要承担的责任更大,李翱当官的这二十多年中,也见过几位同僚因为印信丢失而革职抄家,甚至发配充军、下狱处斩的都有。

    但此怒火还不能发泄出来,最起码,暂时不能发,李翱不仅是要防着李实狗急跳墙把印信毁坏,更是担心以前自己委任他负责盖印的渎职行为曝光,《职官令》中明确规定:“印记不得委其胥吏”,便是为了防止小吏们徇私作弊。

    愤怒的李翱无可奈何,只能选择忍耐和等待,万幸的是,今日公文并非是十万火急之事,拖延半日也无大碍,如果不然,丢失印信或延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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