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76章 琉求归唐条约 (第3/3页)
山洞、土地、人民,尽属大唐疆土。
岛上诸部奉大唐天子为共主,不得私自立王,废除旧有 “欢斯王” 世袭尊号;设立琉求都督,其余各洞酋长授以洞主名号,官职可世代承袭,需由大唐朝廷下诏确认方才生效。
诸洞酋长保有部族内部治理之权,岛内风俗、嫁娶、祭祀、部族刑罚,皆依流求旧俗,大唐不强行更改本土法度。
但若出现部族相互攻伐,酋长不得擅自兴兵仇杀,凡洞落之间冲突,必须上报流求都督,或禀报大唐驻岛官吏调停处置,私相攻伐视为叛唐。
流求无需向大唐缴纳内地州县同等田租赋税。
每岁向朝廷进献本土土产:硫磺、檀木、槟榔、兽皮等作为朝贡。
大唐得于岛上设立驻兵堡寨,择良港修建港口,允许大唐官吏、商人、工匠登岛定居开垦。
岛上土著不得无故袭杀大唐过境、登岛之人;流落海岛的大唐船民,交由唐方官吏接管。
流求诸部有义务为大唐海军提供向导、补给。
若海疆遇战事,各洞需要听从都督调遣,征召本土勇士随军辅助,守卫海岛。
禁止各洞私藏大量甲胄钢铁兵器;铁制刀矛、铠甲,由大唐统一管控输入,防止部族拥兵作乱,民间渔猎所用小刀、竹弓不在此限。
允许大唐在岛上开设互市,中原的铁器、布帛、粮食,可以交换流求的香料、木材。互通有无,不得肆意哄抬物价,劫掠商客。
盟约世代恪守,若有酋长背约作乱,大唐便兴师问罪,其余诸洞不得附逆;顺服者保全部落,叛逆者废除世袭,迁徙处置。
盟约宣读完毕,李承乾与一众酋长依次在条约上署名。
随着最后一名酋长的名字签下,流求自此正式纳入大唐疆域。
李承乾望着台下一众神色复杂的土著首领,高声宣告:“天子怀柔四海,尔等归义,既往厮杀,一概既往不咎。从今往后,海岛上的男女老幼,皆是大唐子民。”
一众土著酋长面向长安方向口呼天可汗之名以表臣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