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第一卷 第50章 就当赏狗了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
    第一卷 第50章 就当赏狗了 (第3/3页)

我承认,你本事确实强,可双拳难敌四手。你亮了本领,不知多少人盯着你。要是你不机灵,就是跟所有人作对,不仅登不了堂,还会被人招呼。等你哪天漏了怯,所有人都会冲你踩上一脚。”

    系领,是地下世界一句行话。

    说的是加入某个势力。

    老时候,行走江湖,为的就是捞一碗食吃。

    可非亲非故的,谁会平白无故给你添筷?

    要是你本事,自然不会有人招惹你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懒得搭理。

    可你要是有本事,就得入伙儿。

    走商的,有商会,商会底下,各有招牌。

    过河的,有漕帮,漕帮底下,又有码头。

    入了伙,那就是一个锅里搅勺。

    你有能耐挣来一份利,自然要从中分一份食。

    不入伙儿,你就只能卖力气。

    不然,就是抢食。

    可江湖这么大,谁知道你入的哪个伙儿,端的哪碗饭?

    这时候,有人想了一个法子。

    那就是仿照行伍,以甲胄分势力,以鞋子分高低,以帽子分高尊卑。

    所谓甲胄,其实就是衣服。

    各家势力,各自定一身衣服,或作标记,或款式不同,以此区分。

    但……

    又有多少势力,能给所有在册的人,每人一身衣服?

    于是,他们又想了个轻便的法子。

    那就是弄块布,往脖子上一系,这就叫系领。

    根据领子面料、颜色、系的形式,来区分各家。

    放在偌大的江湖,这法子还是简陋。

    可在同一个地界,就挺靠谱。

    于是,这法子就跟行话切口一样,传了下来,直到现在。

    白菲菲的警告,也不算夸大其词。

    可我怎么可能屈居人下?

    难不成有一天,她还能替我报仇?

    要是我的仇人,是什么大人物,不得了的存在,她转手把我卖了,可能性更大。

    见我无动于衷,她忍不住气道:“怎么,你真以为自己立得住?昨晚那阵仗,只是小打小闹。你能拼赢一家的棍郎,还能拼赢各家联手?”

    我轻飘飘的说:“这跟你有什么关系?”

    白菲菲一脸恼怒:“当然有!我说过,我看上你了!你能耐这么大,怎么脾气就这么犟?放着宽敞大道不走,非要去闯独木桥?跟我,我保证能护住你!”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