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章 皇帝问六百石去了哪里 (第2/3页)
。听到这里才开口:“陛下,边仓历年均有鼠耗、霉损、转运滞留与战时借支。四百一十石若放在一仓看似惊人,放入北境三年总转运,不过常例浮差。”
皇帝看向他:“常例是多少?”
“各地不同。北仓近河,湿损较高,年内一成上下并不罕见。”
宁知微道:“北仓今年申报灾损六十三石。”
韩照庭看她:“你是?”
“临渊案宁氏证人。”
“宁氏?”
“宁衡之女,宁知微。”
她没有掀面纱。
也没有换名字。
韩照庭目光停了一息:“罪臣家属也可上殿核国仓?”
闻人清道:“她以证人身份陈述亲核事实。旧判限制不包含禁止识数。”
皇帝抬手,截住可能继续的身份争论:“六十三石之后呢?”
宁知微答:“灾损册列六十三石,其中二十三石水损有仓顶漏痕可对应,十七石虫鼠损仅见汇总无逐袋样本,其余二十三石被写作转运途中混损,但车签与入仓签时间倒置。即便六十三石全部成立,也不能解释四百一十石。”
韩照庭道:“地方小吏文书倒置,未必就是盗粮。”
“同意。”宁知微说,“所以我们未把文书倒置直接写成盗粮,只列为待核。”
韩照庭本想指出她夸大。
她却根本没有夸大。
不给人一口咬断的地方,往往比喊冤更难应付。
皇帝问:“第一件证物是什么?”
闻人清打开小匣。
不是一袋粮。
是一页状态表和四只封样小袋。
一袋来自北仓确认粮。
一袋来自四家查封粮。
一袋来自王府货栈救粮。
一袋来自追回的六石二斗城防粮。
四袋外观看着都只是糙米。
封签颜色、发现地点、经手人和法律状态却完全不同。
苏听澜道:“陛下若只问有多少粮,四袋可以倒进一锅。若问哪一笔账少了多少,就不能混。”
皇帝让内侍把四袋摆上御案。
“你在临渊发了多少?”
“货栈救出一百八十石。此前因救急发五十石,后依公开程序向七十三户发十七石,现余一百一十三石。”
“七十三户都真的断粮?”
“最初标准写得过窄,只认完全断炊。实查后改为按现粮与人口补足三日,不要求先卖御寒衣物、耕具和生产资产。两户先试发四斗,其余七十一户发十六石六斗。”
韩照庭道:“这只能证明王府会施粥,不能证明北仓有人盗粮。”
“是。”苏听澜答,“所以它不作为盗粮证据。它证明假账已经造成真实后果。北仓账面有粮时,七十三户仍需从王府货栈补足三日口粮,十一家粮铺也必须签保价约束,防断粮传言推高市价。”
“粮价涨了吗?”皇帝问。
“签约前有三家试涨,最高两成。签约后十一铺维持约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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