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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七十九章 逆流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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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三百七十九章 逆流(四) (第1/3页)

    这里是青石镇。

    在巴蜀的堪舆图上,这不过是一个连墨点都算不上的穷乡僻壤。

    它距离成都其实算不上太过遥远,若是骑马日夜兼程,至多不过两三日便能赶到,怎么也应该沾染一点繁华。

    可倒霉就倒霉在中间有接连几座山脉,山路本就崎岖难行,蜀地又多雨,动辄便是泥泞不堪,因此这地方的交通极为不便,平日里除了那些为了几钱碎银就翻山越岭的苦力脚夫,便只有附近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野百姓在此处来往了。

    说起来,这青石镇最早的时候,不过是前朝某位在此处歇脚的乡绅,见往来行人实在疲乏,便大发善心,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岔路口,派家丁搭了个棚子,权作过路人遮风挡雨、歇脚喘息的去处。

    后来,日子久了,总有些心思活络的人,看中了此地的人气,先是有人挑着担子来卖些粗劣茶水,接着便有了卖烙饼、卖草鞋的小摊贩。

    你挨着我,我挤着你,沿着那条黄泥路两旁,一点点地搭起了屋子,光阴荏苒,这原本的荒凉之地,竟也稀里糊涂地聚起了几百户人家,被朝廷造册,渐渐成了一个五脏俱全的集市。

    此时正值晌午,日头正酣,镇子口的茶摊上,已经坐了好几桌客人。

    几个风尘仆仆的行商,显然是准备下乡去做生意的,此时正在此地歇息,这人一旦缓过劲来,嘴巴便闲不住了,也不知是谁开的头,渐渐地便说起了那道听途说来的消息。

    “哎,听说了没?成都那边,算是落锤定音了,世子殿下已经祭告天地宗庙,穿上那身四爪蟒袍,袭了蜀王的爵位啦!”

    “这事儿现在满成都谁不知道?新王爷袭爵,那二殿下和三殿下,也都封了郡王,乖乖,三兄弟,三个王爷,这真是...”

    “唉,人比人得死,货比货得扔,人家那是天潢贵胄,这命啊,生下来就早已经用金笔写好了,哪儿像咱们这些苦命人,每天起早贪黑、累死累活地讨食,就算把这条命拼没了,也挣不来人家王府里吃剩下的东西,咱们这辈子,算是看到头喽...”

    这番牢骚立刻引来了好些人的共鸣,众人皆是唉声叹气,茶摊里一时间充满了对这不公世道的麻木与认命。

    但也还是有消息更为灵通的人冷笑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好命?封郡王?呵呵...你们这些夯货,就知道看那表面上的光鲜,当真以为这富贵饭,是那么好咽下去的?也就是在这穷山沟里待久了,消息闭塞,我前几日刚好在成都城里走动,那城里的气氛,啧啧,哪里是什么新王登位的喜庆哟。”

    “细说,细说。”

    “哼,我可是听说,老王爷走得可不怎么安详...根本不是什么油尽灯枯,而是暴毙!”

    “嘶--”

    周围几人同时抽了口凉气,这等皇家秘闻,简直比那话本小说里的故事还要刺激。

    “那...那是谁干的?”

    “还能是谁?新的蜀王爷放出话来了,是那二殿下和三殿下,为了早日夺权,勾结妖道,给老王爷喂了毒药!弑父啊!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!成都城前段日子城门紧闭,许进不许出,就是为了把他们给翻出来呢!”

    “瞎扯吧,我还说蜀王爷是朝廷谋害的呢,八字没一撇的事也敢胡说,也不怕有人去官府告发你,让你吃些挂落!”

    “骗你作甚?你要是不信,亲自去成都看看不就完了,那城墙根底下,海捕文书都贴上了哩!二殿下逃去了剑阁,三殿下下落不明,而且啊,那海捕文书上的赏格,你们猜猜是多少?”

    “多...多少?”

    “千两!而且,不是白银,是足赤的黄金!整整一千两黄金啊!”

    这话一出,茶摊一片寂静,所有的苦力、脚夫、行商,皆是瞠目结舌,呼吸粗重。

    一千两黄金,这是个什么概念?

    对于这些为了几十个铜板能在烂泥里打滚的底层人来说,这笔钱,已经超出了他们想象的极限。

    良久,才有人咂了咂舌,发出一声梦呓般的惊叹。

    “乖乖...一千两黄金...这要是在乡下买田置地,盖上大瓦房,娶上七八个黄花大闺女,顿顿吃白面肉包子...别说我这辈子,就是够我吃十辈子、八辈子也吃不完啊!要是能撞上这等天大的狗屎运...”

    “省省吧你!就你这熊样,还想拿那赏钱?这等泼天富贵,哪里是那么好拿的!那可是郡王!人家就算落难了,身边能没有死士护卫?你信不信,你还没凑到跟前,脑袋就已经搬家了?这等神仙打架的事情,咱们这些凡人,听听就得了,真要是卷进去,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!”

    众人一想也是,那股子刚刚升起的贪婪,很快又重新变回了对这操蛋世道的无奈与麻木。

    几人又开始聊了些不痛不痒的琐事,诸如哪条道上的山贼又下山劫道了,哪里的米价又涨了几个铜板,大多都是捕风捉影的市井流言,再难掀起什么波澜。

    而就在这群人长吁短叹之时,茶摊深处的角落里,一个穿着粗布短褐,裤腿上溅满泥浆的年轻人,放下了茶碗。

    一头原本应该束在玉冠中的长发,此刻只是随便扯了根布条,胡乱地在脑后扎成一团,几缕乱发垂落在脸颊上,遮住了他大半的容貌。

    他就那么木然地坐在那里,安静地听着身后那些关于自己弑父、被通缉的传言,听着这些底层蝼蚁对自己人头的贪婪垂涎。

    他的内心,竟然出奇地没有生出多少愤怒或是恐惧来,只剩麻木。

    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呢?

    大概是从成都城那条散发着恶臭、漂浮着老鼠和粪便的地下排污暗渠里,像一条蛆虫般拼死爬出来的那一刻起吧。

    他是个废物啊。

    李煊宸在心里无数次地这样告诉过自己。

    从小到大,他都知道自己是个废物。

    可为什么,如今,他这个一向懦弱、毫无主见的废物,居然成了几个人里,唯一还能站着、还能出去找口吃喝的...主心骨。

    这世上的事情,实在是太他妈诡异和可笑了。

    李煊宸面无表情地放下茶碗,摸出铜板压在碗底,然后站起身,悄无声息地离开,走入了那连绵的阴雨之中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他走路的时候是埋着头的。

    背部佝偻,完全没了以往那种骨子里透着矜贵的模样,专往那些恶臭的小巷里钻,绝不在主街上多做停留。

    每走过一个岔路口,他都会顿住脚步,靠着眼角余光向后瞥去,确认身后没跟着人,才继续前行。

    七绕八绕,他停在了一家店铺前,沉默许久,才迈过了门槛。

    这是间药铺,掌柜坐在柜台后面,手里拨弄着算盘,核对着账本,旁边一个抓药的伙计,正百无聊赖地靠在药柜上打着哈欠。

    听到有人进来,掌柜头也没抬,只是慢条斯理地问了一句:“客官,抓药还是看诊呐?看诊的话,坐堂大夫去邻村出诊了,得明儿个才回。”

    李煊宸没有说话,走到柜台前,将手心摊开,在柜台上放下了两样东西。

    一大一小,两枚金光闪闪的物件。

    掌柜原本漫不经心的模样消失了,将那两枚金子拿了起来,凑到眼前仔细端详。

    居然是两枚金豆子。

    “这位小哥...”

    掌柜抬头看了李煊宸一眼,脸上的笑容多了几分,语气也变得试探起来,“您这金子,可是金贵得很呐,成色虽然极好,但这形状,倒不像是市面上流通的金锭剪出来的,老朽可否问问来处?”

    李煊宸的心猛地一沉。

    来处?当然是云秀头上的赤金步摇,那上面镶嵌的金珠。

    可他敢说么?

    他还是太缺乏在底层社会生存的经验了,他根本不知道,一个穿着平民服饰的人,拿出这种东西,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。

    但他终究不笨,眼中爆出凶狠,冷声道:“少废话!祖上传下来的东西,要什么来处?抓药!”

    掌柜的被他这凶狠的眼神吓了一跳,连忙赔笑道:“客官息怒,客官息怒,小人也就是随口一问,只是这抓药啊,讲究个对症下药,小人斗胆问一句,这药...是给谁用的啊?伤在何处?”

    “退烧的药,”李煊宸冷声道,“给家里的...婆娘用,还有...不小心摔了一跤,伤了皮肉,还要金疮药,这金子,够不够?”

    掌柜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。

    退烧药倒还好,可这金疮药...

    “小哥啊,不是老朽不给您抓药。”

    掌柜摸着胡须,故作为难:“您这金子确实值钱,但您要的可是上好的人参和金疮药,这年月,兵荒马乱的,药材都金贵,而且,您这金子来路不明,老朽这小本买卖,怕是...”

    还没等掌柜的话说完,李煊宸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来。

    他明白了什么,再次将手伸进怀里,拿出了一粒同样闪烁着迷人光泽的赤金豆子,拍在了旁边。

    这笔财富,别说买几服药了,就算是买下他这半间药铺,都绰绰有余!

    掌柜再没有废话一句半句。

    “好嘞!客官您稍等!小人这就给您抓药!用本店年份最足的三七和当归!保准药到病除!”

    他干脆利落地转过身,拉开一个个药屉,抓药,上秤,倒像是怕那些金豆子长翅膀飞走一般。

    很快,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药包,就递到了李煊宸的面前,李煊宸冷冷地道了一声谢,一把抓起塞进怀里,然后转身走出了药铺,重新没入了风雨之中。

    药铺内。

    掌柜趴在柜台上,将那三粒金豆子捧在手心里,眯着眼睛,贪婪地搓着,哈着气,那张老脸上的每一道褶子都笑开了花。

    “发财了,发大财了...”

    他喃喃自语。

    一旁那个十几岁的伙计,看着掌柜那副见钱眼开的模样,又看了看门外已经消失的背影,终于忍不住凑了上来,压低声音:

    “掌柜的...这人,有问题吧?”

    “怎么着?”

    掌柜的心情大好,瞥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伙计赶忙道:“您想啊,他穿得跟个叫花子似的,结果一出手就是金子,而且他买的药里,可是有金疮药啊!该不会...该不会是犯了事,被官兵追捕的歹人吧?那咱们要不要去报官?这说不定还能领一份赏钱呢!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掌柜转身一抬手,给了那伙计一个响亮的脑瓜崩,直疼得那伙计捂着脑袋哎哟直叫。

    “报官?你他娘的脑子里装的都是浆糊吗?傻了吧你!”

    掌柜恨铁不成钢地低声喝道:“你也不用你的猪脑子想想!万一他真是个犯了案的贼人,咱们跑去报官,官府的人一来,第一件事就是把这金子当成赃物给没收了!到手的富贵,全得给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狗官昧了!”

    “再说了,你连他到底犯了什么事,官府有没有海捕文书,赏格是多少都不知道,你去报个屁的官!万一是个没赏钱的,咱们图什么?!”

    掌柜的越说越气,一把揪住伙计的衣领,将他拽到面前,恶狠狠地警告道。

    “退一万步讲!这等能随手拿出金子来买金疮药的狠角色,要是真的被官府抓了,万一他还有在逃的同伙呢?事后来查到是咱们药铺告的密,来找咱们报复怎么办?你有几颗脑袋?!”

    伙计被这番话骂得脸色惨白,这才如梦初醒,连连点头应声。

    “是,是,是我愚钝,差点酿成大祸...”

    “哼!这世道,撑死胆大的,饿死胆小的,但最先死的,永远是那些多管闲事的蠢货!”

    掌柜的一把推开伙计,小心翼翼地将那三粒金豆子贴身收好,这才总结道:

    “这事,你不说我不说,鬼才知道他来过!每天在这青石镇上买药、过路的人那么多,哪儿能分清谁是谁?就算日后官府真的查下来,咱们咬死不认,就说没见过这号人,谁能拿咱们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所以,闭好你的嘴!若是敢漏出半个字,先打断你的腿!”

    伙计吓得连连保证,再也不敢多言半句。

    掌柜的这才满意地重新靠在柜台上。

    他隔着衣服,感受着那三粒金豆子传来的触感,望着门外那茫茫的雨幕,一双精明的眼睛里,居然满是期盼。

    “头次上门,就拿金豆子付账...”

    他喃喃自语,倒像是魔怔了一般。

    “那要是有第二次...又要拿出些啥好东西出来?”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出了药铺门的李煊宸,当然不可能知道那精明掌柜的算计,此刻他所有的心思,都在怀里那些纸包上。

    那是云秀和那个快死之人的命。

    他顾不得去管泥水,只顾护着药包,以免被雨水打湿,然后闷头,按照来时走的偏僻路线,匆匆往回赶。

    当他再次七拐八绕,回到镇口岔路时,却发现那里正围着一大群人。

    他们正围着一面墙,对着上面新贴上去的东西指指点点。

    “乖乖!这上面的赏格,是真的?”

    “咋可能跑咱们这儿来...”

    李煊宸似乎意识到了什么,控制不住地走了过去,站在人群的最外围,隔着重重叠叠的背影,隔着朦胧的雨幕,看到了墙上那几张--海捕文书。

    赏格...两千两黄金。

    李煊宸就那么木然地站在那里,面无表情地看着。

    两千两。

    这是何等深仇大恨?

    这是何等迫不及待的斩草除根之心?

    这是在向全蜀地宣告,无论是谁,只要能提供线索,哪怕是乞丐,立刻便能一跃成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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